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社局拟定的北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3569347543T/2024-00006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办发〔2024〕7号 〕 主 题 :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24年09月02日发 文 日 期 :2024年09月02日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社局拟定的北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社局拟定的北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5〕27号,区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6月8日印发。)
特此通知。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