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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关于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支持鼓励办法(试行)》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07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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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支持鼓励办法》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升北辰区工业经济体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量三新”要求,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促进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提升,建立和完善“引育增量”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制定《支持鼓励办法》依据是什么?

依据《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3〕4号),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起草了《北辰区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支持鼓励办法》,202486日起实行。

三、鼓励对象有哪些

自政策发布年度起,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工业企业。

四、鼓励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申报单位应为在北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同时税务征管关系应在本区范围内,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且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申报单位自本办法发布年度起,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的,给予一次性鼓励资金2万元;若在库存续两年,再给予一次性鼓励资金3万元。鼓励资金可用于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统计岗位补贴、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等方面。

申报单位纳统存续三年期间,年度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年度产值增速达到要求的,分别给予企业或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鼓励资金。

五、受理和审批程序有哪些

区工信局每年定期组织申报工作,发布申报通知后,由各属地梳理并组织上报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北辰区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进行初审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工信局;区工信局受理申报材料,与相关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意见,区工信局根据资金申请规模,申报专项资金预算,区财政结合当年财力安排,纳入高质量发展资金区工信局项目预算。区工信局根据属地申请,履行核实后将专项资金拨付至相关属地;各属地需与申报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签订后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及时兑现鼓励资金。

六、《支持鼓励办法》有效期多长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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