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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 的专家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北辰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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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时期,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北辰区农业农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历史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北辰区农委依据《天津市北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制定了《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北辰区乡村五大振兴,促进全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北辰区特色,制定了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未来三年期间北辰区“三农”工作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是在充分参考采纳《天津市北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发展方向、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天津市北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是依据《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北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五大振兴”方案等规划精神制定出台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严格遵循了上位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要求内容。

《实施方案》的整体目标是到2025年,北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五个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现代都市型农业功能充分发挥,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全方位绿色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北辰区位于大都市近郊区,十四五期间,一直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这一目标的制定,可以看出,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实施方案》提出6个方面20个重点任务,一是牢牢稳住农业生产基本盘,“米袋子”“菜篮子”保障更加有力。二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现代都市型农业功能充分发挥。三是推进环境整治,乡村建设更加宜居宜业和美。四是完善体系建设,乡村治理更加和谐有序。五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农村改革更加释放活力。六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乡村振兴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并且制定了一些列的举措,在组织领导、部门联动、资金投入、督导考核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使方案得以顺畅实施,充分说明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总体而言,北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方案编制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充分调研、扎实研究,有序推进。《实施方案》中的预期目标、重点任务的落实涉及多个部门,涵盖未来三年内北辰区农业农村领域主要重点工作,是北辰区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中清晰列出具体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天津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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