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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天津市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06 来源: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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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天津市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天津市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辰政规〔2021〕1号)经北辰区人民政府第134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8月31日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向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过程中,市司法局提出5项修改意见,故依据《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进行修改。

二、如何修改《天津市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在收到天津市司法局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后,由区司法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与天津市司法局立法四处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天津市司法局立法四处所提出的相关问题的具体内容,由区应急局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并多次与天津市司法局立法四处沟通交流后,形成最终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内容通过政务网向各镇街、开发区、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区司法局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

三、《天津市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对《天津市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响应分级、指挥协调措施、恢复重建、预案编制与衔接、附件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修改前后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有什么变化?

参照市司法局意见,并经与市应急局沟通,因我区不涉及地质灾害,取消自然灾害分类中的地质灾害。

五、修改前后响应分级有什么变化?

响应分级由原来的四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并明确各级分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北辰区根据市级层面启动的响应级别配合开展工作。本区内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时,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区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启动二级、三级应急响应。

五、指挥协调措施中具体修改了什么内容?

会对三级应急响应,将指挥协调措施调整为三级,并根据要求明确各级响应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明确各级响应下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六、恢复重建部分具体修改了什么内容,与原来有什么不同?

修改前的恢复重建主体为“履行应对突发事件职责的镇街、开发区”,修改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市政府报告”。恢复重建的主体为区政府,与《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致。

七、预案编制与衔接部分修改了什么, 前后有什么区别?

修改前《天津市北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委办公室组织起草,按程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报送市政府备案,抄送市应急局。修改后将“区应急委办公室”修改为“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更明确、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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