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专题专栏

北辰消防安全责任平台

发布日期:2024-05-31 10:44 来源:消防救援北辰支队
字号


应用范围

辖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

二、平台功能

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巡查人员使用微信小程序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点位进行巡查拍照,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评价并上传至平台。

三、平台特色

1. 公益性:平台助推消防巡查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平台免费使用,通过拍照、自我评价等功能,引导和规范消防巡查工作。

2. 安全性:平台保障信息传输和应用的安全。平台采用天翼云部署,并配备严格的软硬件机制确保数据受控访问和应用。

3. 时代性:为消防部门与社会单位实现了数据共享、合力应用,同时提供运行机制保障。

4.专业性:便捷高效的巡查方式,优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助力推进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巡查频次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须每日进行一次巡查拍照,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上传至平台。

2.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考行业内规范标准进行巡查拍照,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上传至平台。

五、巡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防排烟装置、喷淋装置、避难层、消防车通道、明火作业等。


六、联系电话

1.座机:26309119

2.传真:26301119

七、注意事项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平台入口,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进入) (平台操作说明)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