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辰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公告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北辰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北辰政办发〔2022〕14号)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就《北辰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
请提出宝贵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3日
受理部门: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电话:022-26390925
通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北道2号 邮政编码:300400
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背景介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的主体力量,要加快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为建设健康天津和健康北辰提供有力支撑。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2年10月19日,通过北辰区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18日,未收到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送达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