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蒲口村
下蒲口村位于北辰区中北部北运河西岸,东跨北运河至京津公路,北距上蒲口村1.5千米,南距下辛庄村1千米,东与双街村隔北运河相望,村西1.5千米处为永定新河。村为南北长方形,占地面积1.6平方千米。
该村建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在辽代,曾为辽军养马地。明永乐年间有韩、柴两姓从南方到此地落户,当时北运河常闹大水,这里冲成若干沟口,洼里长满蒲草,故该村始称蒲沟,后称蒲口。因该村与村北之蒲口村重名,遂改称下蒲口(古代以南为下)。
清代,雍正八年(1730年)下蒲口村划归天津县管辖。 乾隆元年(1736年),实行巡检辖村制,下蒲口村属时西沽巡检管辖。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天津县设4乡34区,下蒲口村属北乡第十八区管辖。中华民国时期,天津县北乡设双街乡和汉沟乡。下蒲口村隶属双街乡。1949年3月,天津县实行区辖村制,村直属天津县第八区。1950年7月,并归天津县四区管辖。1953年5月,下蒲口村归属双街小乡管辖。1958年4月,4个小乡裁并为张湾乡,属张湾乡管辖。1958年8月,并入幸福人民公社,张湾大队辖下蒲口村。1959年3月2日,幸福公社改称北仓公社,并实行管理区辖生产队制,张湾大队改为张湾管理区,该村隶属张湾管理区。1960年6月27日,隶属津北畜牧场双街分场。1961年5月,隶属北郊区双街公社。1983年7月,隶属北郊区双街乡。1992年3月6日,北郊区改称北辰区。1995年9月后,隶属北辰区双街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村民住房多为土坯房和茅草房。20世纪70年代中期,村民逐步盖上砖木结构平房。1996年,下蒲口村有住房1211间,2.18万平方米。2014年4月,为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该村实施旧村改造拆迁。已全部完成。
摘自《北辰村落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