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8月28日,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刚、陈秀华、刘基智、祁惠红、杨彦杰出席。副区长李维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伟,区人民法院、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调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心大局上来,立足人大职责定位,以高效能监督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以全过程民主凝聚改革智慧力量,助推全会擘画的美好蓝图转化为北辰大地的“施工图”“实景图”。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北辰区202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关于北辰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意区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大运河(北辰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庄严宪法宣誓;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请求辞去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